泰康人寿合同条款遭质疑

2010年04月30日16:53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去银行理财购买了保险产品,一年后发现保单签名笔迹并非本人,张女士质疑:

  "去银行理财,却被误导购买了保险产品,如今又发现保单上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的字迹,你说这事让人闹心不闹心?"12日上午,市民张贵竹女士来到本报编辑部,反映她购买泰康人寿保险的经历。张贵竹说:"我要求保险公司给我全额退保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理财理成保险

  据张贵竹反映,去年元月,她拿着女儿刚刚到期的10万元存款,走进建行钢城支行准备理财,一位名叫张淑丽的员工接待了她。这位员工不仅现场拿出宣传保险产品的手册,还热心地推荐其中一款名为"世纪长乐附加赢家定期"的产品。并声称,这款产品是利滚利的,即便在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年收益也达到了7%。

  看到张淑丽身着建行员工的制服,服务又这么热情,张贵竹没有产生丝毫怀疑,当场便敲定了购买事项。随后,在张淑丽的陪同下,双方一起来到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交了10万元的保险金。张贵竹说自己当时一直以为是建行推荐的产品,所以很放心。"如果不是处于对建行的信任,我根本不会考虑买这份保险。"

  签名笔迹不对

  今年2月24日,当收到泰康人寿寄来的产品运作回馈信时,张贵竹才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她和家人取出在抽屉中尘封近一年的保险合同仔细查看,诧异地发现:"合同上的签名不是张贵竹本人的字迹。"特别是在"个人寿险投保单、投保单变更申请书、核保通知书"这三份合同上,明显可以看出"张贵竹"签名不是她本人字迹。而且总共8处"张贵竹"签名形状各异,有明显的模仿迹象,并非出自一人字体。

  张贵竹告诉记者:"我没有委托任何人代我签名。"

  更令张贵竹啼笑皆非的是,在这份保险合同文本健康告知书一栏内:本来1.63米的身高被写成1.65米,本来近80公斤的体重被写成65公斤,长期患有脂肪肝也被叙述成健康。在财务状况一栏内,张贵竹月收入仅为1400元,却被写成:私营,年收入达到10万元。

      合同条款质疑

  "连签名都是假的,这合同能成立吗?"张贵竹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张贵竹告诉记者,收到合同前,她曾接到过总公司的客户回访电话。由于当时没有看到正式合同,并不清楚对方询问事项,所以未表示任何异议。今年2月24日以后,她曾两次去建行与张淑丽交涉,并且向泰康人寿投诉,要求对方说明签字的真相,追究"假签名"责任人,但始终没有结果。

  张贵竹的家人也表达了对这份合同的不解:"在总计10万元的保费中,张贵竹购买主险世纪长乐的金额仅有7440元,而附加险赢家定期的购买金额却达到了92560元,这并没有经过张贵竹本人的同意。"

  能否给个说法

  法律界人士表示,《保险法》此前明确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条款中所涉及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保单以及附加条款一定要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同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也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就是无效保单。

  张贵竹说:"如果因为签名导致保单无效,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希望保险公司给个说法!"

  记者就此连线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其VIP客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总公司目前正在调取当时的回访录音和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截至记者12日晚截稿时,泰康方面已取走了张贵竹的亲笔签名,准备进行笔迹比对。对于事件进展,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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