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内摔伤最高可赔20万

2010年05月04日17:2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德阳市政府每年将出资300多万元,为700多所中小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学生在校园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昨日,德阳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校方责任险实施方案。据悉,政府花钱为学校购买责任险在我省尚属首次。

  校园安全事故频发

  近年来,德阳中小学校意外事件时有发生:中江县一所乡中学几名男生在课堂上“斗地主”,约定“输家摸女生”,女生拿刀自卫,刀子正好刺中输家心脏,该学生抢救无效死亡;罗江一所初中的9名学生私自下河洗澡,两名学生意外身亡;绵竹一所中学发生食物中毒,有121名学生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

  据介绍,德阳公办中小学校共有700多所(教学点),在校学生50多万人,去年用于中小学校意外事故的赔付就有500万元左右。由于没有购买校方责任险,这笔巨额赔偿几乎由各个学校自行承担,学校正常的教学受到严重影响。

  每人最高可获赔20万

  昨日公布的校方责任险实施方案规定,凡是各类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均应参加校方责任保险,保证师生人身伤害赔偿限额达到每次每人20万元。根据德阳目前中小学校在校人数,政府每年将出资300万元,帮助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各级政府将设立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专项资金,所需经费纳入每年各级财政预算,设立专户,全额支付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各级民办教育机构应由举办主体负责全额支付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据保险行业人士介绍,校方责任险的范围包括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出现的事故,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伤、自杀,学生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伤害,学生在自行上下学途中和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在理赔范围内。

  说法:对素质教育有积极影响

  闻听该消息后,中江一所中学负责人长长舒了一口气,“我平时在学校讲得最多的就是安全,不要说春游,我们上体育课连鞍马都不敢跳了!”德阳市第一小学校长易玲表示,政府出钱帮校方购买责任险,可真正减轻学校压力,有利于学校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

  德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北表示,将学校意外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后,素质教育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因为许多素质教育是要学生动起来,或者走出去,这就增加了安全隐患,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学校宁愿把学生死死地关在教室里。政府花钱为学校购买责任险,对推进素质教育将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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