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员”违法引出的公安机关赔偿案

2010年05月04日17:23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本案提要

  穿警察制服的协警员包用他人车辆,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主受重伤致残。事后,协警员被解聘外出打工,已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车主要求赔偿,穿梭于当地政府及政法部门上访,历时一年有余,后通过司法诉讼终于讨得说法。

  2007年春节后,车主从法院执行员手中接过第一笔赔付款四万余元。

  数年前,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用三年时间将治安员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

  治安员称谓包括“联防员”、“协警员”、“辅警员”等。据专家统计,目前我国辅助警力(治安员)队伍,人数在100万至200万之间。大量辅助警力的存在是因为目前我国警力的严重不足……近年来,辅助警力越权办案和违法犯罪问题时常见诸媒体,原因是公安机关在聘用治安员时,将一些缺乏起码法律知识、未经严格培训的闲散人员和农村青年纳入辅助警力队伍,这些人往往误认为自己拥有执法权和侦查权,结果导致警察权力的滥用和警察权力的延伸。———编辑手记

  2007年春节后,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迎来了新年第一位当事人。这位靠拐杖支撑,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年轻人,法院工作人员并不陌生,他已经数十次光顾法院。他就是引起多方关注的雷波县2005年“4.19”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阿火克古。

  这一天,当阿火克古从执行员手中接过第一笔赔付款四万余元时,一起颇具争议的损害赔偿案,当事人服判息访。买车营运遭遇不测

  阿火克古,今年29岁,彝族,雷波县山棱岗乡人。

  2005年4月9日,阿火克古在凉山州机动车交易中心以2.1万元的价格买下一辆微型长安车跑运输。阿火克古没有驾驶技术,他以每月600元的薪水雇请了当地一名司机为其开车,自己随车管理。

  2005年4月18日晚,阿火克古的车停放在雷波县山棱岗乡丁家坪街上,司机回家休息,阿火克古与同乡吉牛布林一道留宿车上。

  凌晨时分,一个身穿警察制服的年轻人走到阿火克古的车前,敲开车门后提出要包车到雷波县马颈子。阿火克古婉言拒绝:“开车的师傅已经回家休息,你另找他人吧。”穿警察制服的年轻人说明他叫黑比用批,从事交警工作,自己会开车,因有急事包租车辆。阿火克古不好再拒绝,交警是管交通安全的,再说他见到的交警都是会开车的,那就这么着吧。黑比用批给了阿火克古40元包车费,上了驾驶位,阿火克古、吉牛布林随车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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