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案解决

2010年05月04日17:3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在旺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持协商下,旺苍某企业为其职工奉云一次支付双倍工资8300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旺苍县首例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赔偿双倍工资的劳动案件得到圆满妥善解决。通过相互协商、让步,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该企业在全额支付奉云6个月工资4800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赔偿工资3500元。

  该案当事人奉云自2007年12月在旺苍县某企业看守大门以来,该企业始终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4月中旬,该职工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中,得知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于是,该职工于6月3日向旺苍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该职工的举报后,立即派人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并向企业法人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协调会,让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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