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四川超六成消费者不满意结果

2010年05月04日17:32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中消协、四川省消委等联合公布维权调查,并建议设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解决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等难题

  昨日,中消协、四川省消委等共计全国45个省市消协联合权威发布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调查有效样本达1.46万个,涉及党政国企员工、独资、合资或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等人群。调查显示,目前城镇维权状况不容乐观:超六成消费者不满意消费纠纷解决结果,七成消费者对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履行效率难以认同。

  维权·调查

  现状

  维权结果六成消费者不满意

  依据《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九项权利中,消费者权益中维护最差的为认为索赔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其中近三成消费者认为遭受权益侵害后,消费者的索赔权难以捍卫。

  调查中,高达63%的消费者不满意维权结果,甚至27%消费者反映的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在合法权益受损后,60.7%的消费者源于“费时费力”或“举证难”而放弃。另外,7.4%的消费者因“谁都不管”没有要求赔偿,3.1%的消费者因为“地方或行业保护”没有要求赔偿。

  另外,消费者认为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房价过高列前三位,其次为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政府维权七成消费者难认同

  调查结果还显示,51.2%的消费者认为当前行政执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效率“一般”,19.6%的消费者认为效率“不高”。这意味着认同政府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权效率高的认同度不足三成。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最重要的主体,政府行政部门的效率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消费者对行政执法部门所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不满意,这主要表现在市场环境亟待治理、行政保护措施缺少前瞻性、多头执法互相“踢皮球”、以罚代管、缺少应有的责任感和能力等。

  困境

  消费维权凸现五大法律空白

  本次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度的评价不高。50.9%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一般”,29.6%的消费者认为“不完善”,19.5%的消费者认为“完善”。

  调查显示,目前消费者维权往往遭遇五大“法律空白”。一是消费领域不断出现新热点、新难点,无法可依,形成法律漏洞,这导致一些新兴商品和服务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如汽车、平板电视、数码类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等;二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不足,缺乏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处罚规定;三是有的法律规定缺乏对消费者弱势群体保护的理念;四是法律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处罚规定太轻,违法成本低;五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标准制定滞后,甚至重要的安全标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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