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申诉应符合什么条件?

2010年05月04日17:32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申诉的案件。消费者申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理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消费损害赔偿知识排行榜
消费损害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