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可能因法律顾问或律师执行有疏忽要求赔偿,但承包商向业主的律师要求赔偿是比较罕见的。在一个案例中,律师为业主准备了招标和合同文件。这些文件要求业主在发出开工令以前应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道路的通过权。结果业主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和道路通过权的情况下就发出了工程开工令,这就使承包商因过早动员和进场受阻造成经济损失。
法庭认为,律师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商是信任律师的专业能力并依赖律师提供的材料采取相应行动的。在本案中,承包商相信业主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和道路的通过权以后才会发出开工令,并以此来进行投标报价。因提前发出开工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律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