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月大女婴学走路触电身亡

2010年05月04日17:4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1个月大的女婴彭珍,刚开始学走路,只会喊“妈妈”两个字。12月19日下午,在出租屋楼下她扶着墙蹒跚地学走路时,不慎摸到了墙边老化的电线,触电身亡。

  “房东说,是我监护不到位造成了孩子死亡;但是,电线老化漏电,连电闸箱都带电了,难道房东就没责任吗?”女婴的母亲陈娇秀说,她和丈夫要为女儿讨个说法。

  

 

  女婴扶墙学走路时触及漏电电线身亡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厚街镇桥头村,陈娇秀和丈夫彭商君就住在村里的出租屋里。丈夫在鞋厂打工,她则在家带孩子。夫妻俩有两个孩子,儿子5岁,女儿彭珍11个月大。

  事情发生在12月19日下午1时多。陈娇秀带着两个孩子下来晒太阳。“我牵着女儿的手,她一步步地在墙壁边学走路;儿子跑远了,我就抬头去看儿子,让女儿扶着消防栓。就几秒钟,我回头看女儿时,只见她左手捏着墙壁边的电线,右手扶在消防栓上,嘴张着。”

  陈娇秀意识到孩子可能触电了,她赶紧去抱孩子,孩子哭了两声就没声了。她赶紧送孩子去厚街医院,下午3时许,医生告诉她,抢救无效,孩子死了。

  房东避而不见女婴父母

  女儿就这么没了,夫妻俩没法接受。当天下午4时许,夫妻俩回到出事现场后报了警。丈夫所在工厂的电工也赶来了,经测量,墙壁边通往地下的电线竟然漏电,电压有220伏;而电线箱外的铁壳也被通上了电。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导致女婴触电的那根老化电线已经被警方拿走。出事后,房东在靠地面的墙壁边凿了一个洞,电线用PVC管包着直接插入了地下。“这说明,房东也知道是自己的电线惹了祸。”陈娇秀说。

  夫妻俩想找房东出来谈谈后事的处理,房东却避而不见。

  律师:可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权益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房东,房东称,这是陈娇秀的错,她自己没有看管好孩子,如果她想要赔偿,那就打官司吧。

  广东铭致律师所主任乔森律师说,陈娇秀夫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对此进行赔偿;同时,陈娇秀本人也的确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是打工者不懂法律,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乔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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