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与处置
发布时间04年07月08日 16时08分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 黄伟彩
医疗事故定义
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条款
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易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表现有
三
☆说话不注意;☆交待不清楚;
☆检查不仔细;☆记录不完整;
☆制度不严格;☆技术不熟练;
☆操作不规范;☆抢救不到位;
☆内部不协同;☆责任心不强。
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
四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对广大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终身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规范诊疗执业行为。
△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治疗或手术方案、检查项目、药品种类等)、医疗风险(并发症、意外、药品副作用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严禁用刺激性语言或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的语言,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与技巧。
△ 正确使用病人或亲属知情告知书和授权委托书……
△ 医务人员要正确书写医部文件,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 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做到:
☆说话要注意;☆交待要清楚;☆检查要仔细;☆记录要完整;
☆制度要严格;☆技术要熟练;☆操作要规范;☆抢救要到位;
☆内部要协同;☆责任心要强。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置
五
√逐级报告制度,努力降轻对患者的损害,将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医疗资料及实物的保管、封存与尸体处理;
√做好接待工作:
● 对医疗事故争议经过要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初步结论;
● 向患者或家属作出正确解释;
● 双方协商解决,申请行政调解(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经济赔偿。
√对医疗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