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企业债务申请破产

2010年05月04日18:49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01年我办了一个网络公司,注册资金3万,06年因国家规定互联网行业整顿,必须扩资到150万,才能办理有关证件。本人就找人垫资了一百五十万。公司成立后,从基本帐户上划走了。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注册资本罪。更为严重的是,在公司的财务帐上又做帐为:企业法人借款148万。

  目前,公司经营严重资不抵债,既欠税金1万、又欠工资5万,还欠别的企业的100万款。已经有债主公司到法院起诉。

  我本人也确实想到工商局办理注销,或者到法院办理破产。事实上公司没有什么资产清算。

  但是,我担心:法院判我从家里拿出148万还债。事实上,我家里仅有的一套房产也已经卖掉,投资进去了,家里也没有财产。

  我应该怎么处理:

  1、不去年检,自动吊销?

  2、由工商局出面:抽逃资本吊销?

  3、到工商局,主动注销?

  4、到法院,主动破产?

  律师回答:

  抽逃的资金,应当由对抽逃行为负责的人员来负责返还公司。

  不论 公司决定解散,还是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还是走破产程序,都必须交足出资。

  股东在缴足出资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充实的情况下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构成犯罪了,你尽快处理,争取免予起诉或缓刑吧。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企业债务知识排行榜
企业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