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怎样的

2010年05月04日08:38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商‌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法。

   《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依法解除;

   二、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带有父母双方血亲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可能解除的‌,‌因此‌,‌《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仍应依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法。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法。商‌本条规定的内容之一是指依法成立的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仍然是他们双方的子女‌,‌不论养子女随养父还是养母一方生活‌,‌另一方仍有承担其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义务‌,‌直到法定的时限规定‌法。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家庭关系知识排行榜
家庭关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