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这是一本难念的经

2010年05月04日08:4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就在一些人要坚定不移地医治“心病”时,一个难题却在困扰着更多的人。

  一位基层法官向记者讲述了另一个案例:小娟(化名)生下孩子后,要求与她有过一夜情的汪楠(化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汪楠不相信孩子是自己的,表示有了证明才愿意承担这个义务,然而小娟拿到的鉴定报告却证明孩子与汪楠之间不具有血缘关系。一心要为孩子索要抚养费的小娟转而称孩子是自己与男友萧潇(化名)的,然而亲子鉴定又显示萧潇也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上述鉴定结果意味着小娟在怀孕前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性伴侣,以至于她无法准确指认谁是孩子的生身父亲。官司还没打完,原准备与小娟结婚的男友便愤然离去,小娟再也没有脸面在老家呆下去,几次自杀未遂后,把孩子扔给姥姥远走他乡。

  “不做亲子鉴定就讨不来孩子的抚养费,可即便打赢了官司,也照样无法消除无辜孩子由此受到的伤害,亲子鉴定真是本难念的经。”面对尴尬的现实,这位法官露出一脸的无奈。

  代理过亲子鉴定官司的李敬民律师表示,科学的发明创造是伟大的,可有的伟大发明却令人感到恐怖。人类发明了原子弹,它给人类带来的不是福音而是毁灭,所以人类又在致力于销毁原子弹。现代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亲子鉴定技术的诞生,但人们万万没想到它给当事人带来的往往也是毁灭性的伤害。为此,他上书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分,强烈呼吁亲子鉴定市场不能放开。

  对于这种观点,周世媛却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人们享有了解事情真相的知情权,在法律日益健全的今天,这种权益更应得到尊重,因此亲子鉴定市场不应受到限制。

  据了解,如今只要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即可开办亲子鉴定业务,至于如何对这一市场加以规范,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探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办法,国家已将我省列入亲子鉴定的试点地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关部门会拿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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