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2010年05月04日08:4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五条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分析说明]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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