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引发事故怎么办

2010年05月04日10:34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年来,由于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的案件屡见不鲜。一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行人横穿公路引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回放

  行人横穿公路引发事故

  法院判行人赔偿2万元

  去年4月28日晚10时许,重庆市20岁的李伟和朱本志下班回家,走到高新区石新路巴蜀水仪器厂路段公路边时,两人嫌麻烦没有走100米开外的天桥,而是直接穿过公路,结果导致酒后驾车的摩托车司机张小伟避让不及,翻车倒地身亡,李伟和朱本志也摔倒在路边。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等10万余元,后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行人赔偿2万余元。

  交警认定:当事人张小伟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李伟和朱本志在设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违反了《》的相关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据报道,此案代理律师已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行人横穿公路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立法,应当追究这些行人的刑事责任,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现象

  不少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成摆设

  附近行人普遍横穿马路

  此前本报曾做过一组有关行人不走过街天桥与地下通道的系列报道,记者走访大连市十几个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后发现,看着近在咫尺的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不少行人都毫不犹豫地选择直接穿行马路,除非路面实行封闭或者有交警站岗。中山路青泥洼桥一带曾因行人穿越马路发生过多起恶性伤亡事故,但自从马路两边和中间分别设置了隔离栅栏后,这一带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路面通行状况也较之前更加安全、顺畅。

  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在马路中间设置隔离栅栏是制止行人穿行马路的最有效措施,建议在其他行人横穿马路现象严重的重点路段,都应设置隔离栅栏,以保证交通安全。

  反馈

  行人横穿马路

  多数未意识到问题严重性

  记者了解到,行人穿行马路,很少意识到这一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多数人认为,行人是弱势群体,司机应该避让行人,律师在提此建议之前,有没有注意到多少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超速、随意变道、酒后驾车、闯红灯和斑马线、货物超载等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还不是屡屡发生?况且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行人终究是弱势的,行人违规会受到公安机关的教育、拘留处罚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等,无论如何也不至于上升到犯罪层面。

  当然,深受行人横穿马路之苦的司机则另有说辞:某种意义上说,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遇到横穿马路的行人,驾驶员恰恰就会成为所谓的“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做出判断和反应的时间极为有限,而行人在这一点上则要“强势”得多!如若对违规行人追究刑责,“马路杀手”势必会大大减少。

  当然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不尽相同。但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在整治交通迫在眉睫的今天,为避免更多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的情况出现,只有机动车和行人双方有效配合,在“有法可依”的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才能共创一个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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