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变更、消灭。由于物权的法定主义原则,物权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对于物权的变更来说通常是指其主体与客体的变更,一方面就物权的客体而言我们没有用法律去研究它变更的价值,因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中的物都是现存物、独立物、有形物以及特定物,其变更不外乎是自然的磨损。另一面物权是人对物的权利,其主体的变更又会归结到物权的取得与丧失。因此我们在研究物权的变动时只须围绕着物权的取得与消灭,而总结世界上各国的立法能够引起物权取得与消灭的法律事实有两种,一种就是物权行为;另一种则是物权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关于物权行为以外的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如依法院判决、法律的规定、政府指令、继承、事实行为、取得时效等,各国民法规定得比较一致。对于物权行为这种法律事实则是各国立法模式的分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