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36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37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38第2款: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17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134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犯时,如果只有物权请求权的保护还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我们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我们丢失的手表时,如果手表被他摔坏或者手表又被他不小心丢失而且再也找寻不到了,那么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恐怕就不能发挥太大作用了。这时要靠侵权损害赔偿的帮助。也许日常生活中我们最熟悉的还是告侵害人“侵权”。此外,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和侵占罪等等,那么为了惩罚他的不法行为,就不仅仅是让他承担民事责任那么简单了,还有更严厉的刑罚等待着他。这些都是物权请求权之外的保护物权的方法,它们与物权请求权一起,捍卫着人们的财产权利。具体来说,这些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恢复原状请求权。根据《物权法》第36条的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这就叫做恢复原状请求权。这种权利的前提是所有人的财产还有可能修复或者有替代的一模一样的产品可供更换。如无权占有人不小心把捡到的手表摔坏了,所有人可以要求他修理以恢复到手表原来的状态;如从商店购买的彩电图像不清晰,可以要求商店换一台新的。在这个过程中,是无权占有人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付出一定的金钱或劳力,以恢复标的物的原有价值,其实是与金钱损害损害赔偿异曲同工的。虽然说一个物在价值上可以通过修理“恢复原状”,可修理后的物与原来的物不可能是同一个物,多多少少会有所变化。所以说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不是一种物权请求权,而只是侵权请求权的一种。
2.金钱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损害赔偿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如无权占有人不小心把捡到的手表摔坏了,不能修理或者所有人认为修理后对他也没有多大价值了,他就可以请求无权占有人赔偿他一定数量的金钱。金钱损害赔偿请求权既可以作为单独的一项请求权,又可以与其他请求权并用,而且并用的情况比较多。比如加害人修复所有人的财产后,仍不能弥补所有人损失的,所有人还可以再要求赔偿损害。恢复原状请求权和金钱损害赔偿请求权都属于侵权请求权,它们与物权请求权的不同之处将在下面一个问题中讲述。
3.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我们知道,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行使的结果是使侵犯我们财产的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可有时候只让他承担民事责任还是不够的,不能起到有效的惩罚作用,也不能对社会上其他潜在的不法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这对候需要国家出面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苛以一定的刑罚,以更好的保护人民的财产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专门有一章规定了“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盗窃、侵占、诈骗等等,适用于以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分子。通过剥夺其自由,或苛之以罚金,或没收其财产,使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和教育,也能更有效的保护人们的财产。
可见,通过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结合,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结合,编织了一个保护人们财产权利的大网,使人们能够安居乐业,整个社会也井然有序,《物权法》保护人民财产的最终目的也能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