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申请开展业务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第一、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第二、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三、商标代理人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未领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但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提交申请领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所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报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