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善福诉屈国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2010年05月05日10:14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05)湖民一初字第11            

    原告邱善福,男,19601015出生,汉族,江西省南康县人,赣西北地质大队干部,住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02号。

    委托代理人曹水英,女,196394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原告邱善福妻子。

    委托代理人曹云连,男,195557出生,汉族,住瑞昌市赛湖农场一分场场部。系曹水英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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