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湖民一初字第11号
原告邱善福,男,196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康县人,赣西北地质大队干部,住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02号。
委托代理人曹水英,女,1963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原告邱善福妻子。
委托代理人曹云连,男,1955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瑞昌市赛湖农场一分场场部。系曹水英之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