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刘先生来到我县消保委投诉,称其通过邮政局向上海凯屏商贸有限公司邮购一款价值6019元的手表,于5月8日收到该手表,货款由邮政局代收。然而,才过两三天时间刘先生就发现该手表的秒针不会走动了,刘先生调试之后发现秒针走动一圈到原来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刘先生很是烦恼,希望通过县消保委帮助其退货。
受理了刘先生的投诉后,我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刘先生所投诉的情况进行了仔细了解,并现场观察了该手表的秒针走动情况,确定秒针确实不能走动,刘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考虑到由于是邮购纠纷,一旦商家收到货款后,纠纷解决就比较困难。消保委工作人员试着与上海凯屏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联系,把情况与对方说明,但对方的答复是让刘先生把手表寄回该公司,该公司换一块手表给刘先生,但刘先生不同意,刘先生担心的是该公司有可能会把该手表维修一下寄回来当作换新的,这一担心,工作人员认为也是在理的。刘先生坚持要求退货,并向工作人员提起其购买该手表的发票还未收到,于是工作人员马上想到向邮政局询问刘先生的货款情况,从邮政局得知,刘先生购买手表的货款还未汇到上海凯屏商贸公司,当即工作人员把刘先生的投诉情况向邮政局说明,请邮政局先不要把货款汇该公司,并得到了邮政局的支持。这样对于帮助刘先生退回货款取得主动条件,有利于进一步与上海凯屏商贸公司进行协商。
经过再次与上海凯屏商贸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联系,将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并提出我县消保委对此纠纷处理的意见,得到的回复是同意按退货处理,并让刘先生到邮政局办理退货手续。刘先生随即到邮政局办理了退表手续,取回了6019元钱。此纠纷成功化解,也为刘先生挽回了一笔不少的损失。
在此,笔者也要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邮政购物一定要谨慎。有些邮政购物通常在宣传时,向消费者承诺“货到付款”,让消费者觉得很放心,但事实上,货到时,是要求消费者先付款签收,再允许打开货物,这样一来,不管收到的货物如何,消费者都已付款,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因此,消费者在邮购时最好先与卖方协商好,是否能在货到时先验货再付款,如果不能,还是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