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规 > 中央法规 > 部门规章 >

民政部民政司转发辽宁省《关于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特殊行业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法帮网 时间:2010-05-05 19:03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现将辽宁省人事局、财政厅、民政厅辽人发[1986]22号《关于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特殊行业津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
  
  辽宁省人事局、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特殊行业津贴的通知
  
  (辽人发[1986]22号1986年4月5日)
  
  各市、县、区人事、财政、民政局:
  
  根据劳动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劳人薪[1986]13号《关于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我省执行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的有关问题,做如下通知:
  
  (一)为了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办好殡葬事业单位,根据上年度殡仪馆火化量大小和殡葬职工接触尸体程度划分为六类、五级,以后可随年火化量增减升降类别。单独设立的殡葬汽车队,执行的类级由市根据此通知精神确定。
  
  (二)经主管局批准、规模较小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中,一人兼任两种以上职务的,享受津贴的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所兼职务中津贴标准较高的一种执行。兼职的殡葬管理所所长,享受津贴的办法,参照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执行。
  
  (三)应按职工出勤天数计发津贴,事、病假和临时抽出到外单位做殡葬以外工作的均应停发津贴。
  
  (四)各级民政部门干部到殡仪馆蹲点、搞调查研究的,享受其殡仪馆内四级日津贴数,津贴费由职工本单位事业费列支。
  
  (五)回民公墓管理人员享受同级殡仪馆五级津贴。津贴费由其开工资单位支付。
  
  (六)特殊行业津贴从今年2月份起执行。原民政厅规定的保健津贴标准和市县自行规定的保健、岗位津贴予以取消。
  
  (七)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特殊行业津贴,是中央对殡葬事业的重视,对殡葬职工的关怀,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落实好,教育职工提高思想觉悟,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地执行《殡葬职工守则》,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地将贯彻执行的情况和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
  
  附:
  
  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类、级类
  
  ┌───────────┬───────┬───────┬──────┬─────┬──────┐
  
  │工种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四级 │五级│
  
  │津贴数(元)│(火化、整容工)│(接尸车司机、 │(追悼、告别 │(殡仪馆内 │(设在市、镇 │
  
  │││接尸工、火化业│厅和骨灰管理│其他人员) │内殡葬事业单│
  
  │类别││务负责人) │服务人员) ││位工作人员) │
  
  ├───────────┼───────┼───────┼──────┼─────┼──────┤
  
  │一类││││││
  
  │(年火化7000具以上的殡 │50│45│43│39│31│
  
  │仪馆) ││││││
  
  ├───────────┼───────┼───────┼──────┼─────┼──────┤
  
  │二类││││││
  
  │(年火化5000具以上不足 │45│40│38│34│26│
  
  │7000具的殡仪馆) ││││││
  
  ├───────────┼───────┼───────┼──────┼─────┼──────┤
  
  │三类││││││
  
  │(年火化3000具以上不足 │42│37│35│31│23│
  
  │5000具的殡仪馆) ││││││
  
  ├───────────┼───────┼───────┼──────┼─────┼──────┤
  
  │四类││││││
  
  │(年火化1000具以上不足 │39│34│32│28│20│
  
  │3000兵的殡仪馆) ││││││
  
  ├───────────┼───────┼───────┼──────┼─────┼──────┤
  
  │五类││││││
  
  │(年火化500具以上不足│34│29│27│23│15│
  
  │1000具的殡仪馆) ││││││
  
  ├───────────┼───────┼───────┼──────┼─────┼──────┤
  
  │六类││││││
  
  │(年火化不足500具的殡仪│29│25│23│19│11│
  
  │馆) ││││││
  
  └───────────┴───────┴───────┴──────┴─────┴──────┘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无需注册,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标题
咨询内容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阅读排行榜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