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诉的条件

2010年05月05日19:45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第一, 撤诉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如果法院已经对案件做出判决,原告行使撤诉权就毫无意义了。

  第二, 撤诉应当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通常情况下,原告应采用书面方式,但也可采用口头方式,法官必须将其口头申请记录在卷。

  第三,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的行为。因为撤诉是原告处分权利的一种表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法官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撤诉,或变相强迫原告撤诉。

  第四, 撤诉的行为必须合法。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是否准许,以原告的处分行为是否违法为前提,不违法的准予撤诉,反之则不准撤诉。所以人民法院对原告处分起诉权的行为是否准许,除应全面考虑它是否影响或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以外,为了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平等地得到充分行使,就有征求被告是否同意撤诉的必要。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诉讼须知知识排行榜
诉讼须知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