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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