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当事人的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是公民的,起诉状应由其亲自签名;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除加盖公章外,还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