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去法院起诉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2010年05月05日19:47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当事人的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是公民的,起诉状应由其亲自签名;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除加盖公章外,还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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