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不能当证人?

2010年05月05日19:5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中律网网友提问:您好,律师老师,我的妻子是我公司经济纠纷案件有关,我想请她作为我的证人证明可以吗?

中律网回答:

根据民诉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管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能当证人。但是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法院在审查时要慎重,真实可靠的可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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