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对经过质证的各种证据材料做出判断和决定,并确认哪些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可以说这才是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的最终目的。通过法院的认证,就可以鉴别出当事人递交的各种证据材料中哪些能作为证据,哪些不能作为证据,进而法庭据此再认定案件事实。审判人员认定证据时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证据是不是原件、原物,如果是复印件、复制品的话,是否与原件、原物相符;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相关;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没有利害关系。对于案件的全部证据,审判人员还应当从各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