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
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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