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2010年05月05日20:1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三)当事人名称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股票买卖合同或侵权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合同(如开户协议、股票买卖委托书等);
(二)股东卡;
(三)电脑打印的交易清单(包括股票交易清单、资金变化清单等);
(四)保证金存入单及提取单;
(五)银行存折或现金存入单(用于股票保证金的);
(六)发生侵权事实的证据(如平仓、划款、盗卖等);
(七)其他证据(如融资协议、投资理财协议、合作协议等)。

三、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一)法律依据或当事人协议约定的依据;
(二)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要求赔偿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与结果,返还股票的种类及分红派息、增配股情况等。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举证指引知识排行榜
举证指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