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的交通警察在对持牡丹交通卡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刷卡时,同时给被处罚人开具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此种《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左上角标注一个“B”字(以下简称“B类处罚决定书”),这是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而制作的一种新的法律文书。
??持本市核发牡丹交通卡的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后,交通警察除当场刷卡外,还要填写“B类处罚决定书”,并将“B类处罚决定书”的第二联交付被处罚人。“B类处罚决定书”上面载明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的具体时间、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事实、被处以多少元罚款及该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做出此种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被处罚人受到处罚后缴纳罚款的方式、不缴纳罚款的后果以及被处罚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
??被处罚人接到“B类处罚决定书”后,应当仔细阅读并由本人留存。如果被处罚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规定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须提供“B类处罚决定书”。但到工商银行交纳罚款时,驾驶人只要持牡丹交通卡就可以,无须向银行提交“B类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