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玲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B 座 602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5 年 9 月 5 日 22 时 10 分 ,由你公司监理的北京西西工程 4 #地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 8 人死亡、 21 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 2005 年 11 月 28 日 ,北京市建委在《关于西西工程 4 #地项目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监理时,不按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 2006 年 2 月 7 日 向你单位发出了《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质罚告字 [2006]3 号),并于 2 月 8 日 收到你单位的送达回证,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诉。
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通过北京市建委到建设部办理资质降级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