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一年

2010年05月06日13:54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天山网讯  读者吴奎生咨询:“我朋友李某给一单位借款,到期后,该单位一直未还。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单位一直未履行判决的内容。我朋友想向法院申诉强制,但不知道申请在时间上有什么限制?”

    新疆法制报顾问团律师、新疆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利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李某应当在判决规定的履行的最后一日起1年内向法院申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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