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将正式实施,为让市民了解该法的主要内容,昨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费玉秋。费玉秋表示,与现行条例相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社会生活领域更加宽泛。
打架斗殴不伤人也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与治安处罚条例相比,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对于构成犯罪的但是情节轻微的;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制造假证照的问题;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都列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费玉秋副处长解释说,比如沈城时有发生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以前的治安处罚条例规定,只有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后果的,对加害人进行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拘留处罚,在执行时也只能进行单项处理,但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殴打有没有产生伤害的后果,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
对于殴打孕妇、未成年人、多人打一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予以拘留处罚的同时还可并处1000元罚款。
被处罚者可直接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决定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被处罚人是提请行政诉讼还是申请行政复议,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取消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赋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救济渠道的权利,通俗地说,就是被处罚人可以跳过复议程序,直接进行行政诉讼,司法部门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必须有复议结果才能立案的程序,这样可以使公民能自主选择相应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种人可不罚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始终。对于一人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原《治安管理条例》没有上限,新法规定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对于70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