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即将面对的问题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想起我师傅当年的豪言壮语,一定要好好做,争取45岁退休,闭门读书。实际上,行业中的朋友聊天时也说,律师到了45岁以后,业务会呈下降的趋势,就像前一段时间的上证指数。这一向我没有和我师傅联系,不知道他老人家是否已经闭关。但据我所知,行业泰斗张思之律师已经到了耄耋之年,还在为律师事业而奔走,我以前所的一位老律师,估计是杖朝之年了,也经常会来办公室指导一下我们这些晚辈。我们说律师行业是自由职业,可能是说它18岁就可以进入,一直做到你不想做或者你违纪让管理机构不让你做了才结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会有一个很漫长的执业生涯。我在想,当我们这些人刚刚进入行业,20-30岁左右的样子,如果正常计算,我们有差不多40年的时光要为这个职业或奔波劳碌或优哉游哉。40年的时光啊,人生有几个40年哦?我们进入行业,我们绝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是为别人设计规划,所以,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对这40年做一些宏观或微观的规划,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和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
接下来的文字里,我会写到当我们通过了实习期的考核,申请到正式的执业证件后我们要马上开始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很细碎和繁杂的,我们恐怕很少有时间去梳理和归纳。因此,在全心投入工作之前,我们是要有一个起码的规划的。比如建造一个房屋,首先要有一个施工的图纸,机械加工一个零件,我要看工艺流程,律师写一个合同,还有一个结构。所以要做成世界上任何大小事情,事先都是要有一个规划和设计的。我不止一次的拾起古人的牙慧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规划自己的执业生涯,就是对我们40年辛劳或优游的一种“预”。
我在一个稿子里提到过,当我们结束一年实习期(很多人的实习期是混过来的,几乎没有实际接触过任何有价值的案子或实务,做得最多的工作是看事务所的案卷和替师傅跑腿买槟榔,其实算不得严格意义的实习期),其实每个人都会面临4种选择:
1.成为事务所的授薪律师。授薪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协助事务所合伙人开展业务,或者接受事务所安排的代理工作。每月获得几千元不等的工资,或许还会有额外的奖励,但很多人心里多多少少会有被剥削的不平感和挫折感。其实,在律师业务发达的区域,授薪律师制度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和规范,更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壮大和商业化。只不过,在目前国内相当一部分的律师事务所里,并不存在授薪律师这个职位。这是因为事务所自身基础的薄弱,机制也缺少延续事业和积蓄人才的成分,事务所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们对培养后继者并不感兴趣,自己赚足了就行,生怕徒弟抢掉自己的饭碗子,处处提防,哪里还愿意开工资培养竞争者?!呵呵。还有一点是,我们的文化里,有太多的“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的成份,很多人年轻人对成为授薪律师并不感兴趣,授薪律师只是自己一种权宜的选择罢了,本事学到,羽毛长齐,马上就会和师傅翻脸,另立门户。哪里还会记得事务所和师傅的栽培,诚信全无。这也是很多事务所不愿意培养新人的原因之一吧。但我还是要将成为授薪律师作为结束实习期的第一选择,我的理由是,这样既不脱离律师行业,又不会因为执业前期的资源不足而生存困难。我做过很长时间的授薪律师,对此很有感触。
2.退出行业,另外择业。我觉得,法律专业培养的是一种通才,很多人在法学专业毕业后,在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文职工作、营销等很多行业里做出成绩。因此,当一些人在结束实习期,发现自己无法适应这个看似辉煌的行业的时候,会选择退出。有人会去考更高的学历,有人会去参加公务员的招考,有人会去企业担任法务,总之,每年4月左右的新律师上岗培训班后,次年注册的律师可能只有60-70%。其他的人已经离开。如果我不得不选择,我会选择去做公司的法务人员,这样,我虽然离开了律师事务所,但没有离开法律职业。很多朋友对自己是法务人员很自卑,认为前景渺茫,殊不知,行业里的一些顶级的律师,在事业最顶峰的时候,往往会应一些著名公司的邀请,担任公司的高层法律主管或独立董事。最近出现一个叫做“CLO”的称谓,叫“首席法务官”。这个职位在大点的公司中,是和“CEO”、“CFO”职级相同的,都是对董事会负责的企业高管。这个职位也是法律专业人员的一种职业选择。我们刚刚结束实习期,处在“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的时候,如果环境还不成熟,我觉得选择退出,积蓄能量,未尝不是一种进取的态度?这是我们的第二种选择。
3.独立执业。能够主动做出这个决定的人,我其实是很佩服的。因为刚刚在行业里呆了1年左右的时间,见识和经历都还只能说浅薄。没有一定的勇气和把握,也不会轻易就做出决定。但我想,凡事总要有一个开始,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当然,有些人决定独立执业,也不一定是自愿的选择,事务所没有授薪律师的职位,老师不肯为你支付生活费用,也不好意思再利用你这个廉价的劳动力,你眼下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归宿,又不甘心,所以,只好“豹子头雪夜上梁上”了。林冲的心态看过《水浒》的人都清楚,他也就想博一个“封妻荫子”罢了。总之,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独立执业这条路,是每个律师都必须要走的,独立执业过程中的艰难,是每个律师都要面对的,早面对,好于迟面对。这是我们的第三个选择。
4.漫无目标。我就是一个例子。在2001年做好执业规划之前,我在很多律师事务所呆过,做授薪的律师助理,感觉心理不平衡,改行做企业管理,又发现还是律师职业自由,考研究生,发现成绩过不了,想换CPA,考了几次,却总觉得会计是女性才可以从事的职业。反正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处于漫无目标的状态,真有些像那头在两堆干草之间饿死的驴子。而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很可怕的经历。漫无目标的人心态是很焦虑的,有时候忧心忡忡,有时候患得患失。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的完成,人生处在最低谷、最失败的状态里。我的建议是,无论如何,你不能让自己漫无目标,心无所系。这种状态久了,你整个人都会垮掉,那就真的变成“从我,是走向万劫不复的道路”了。虽然我将这个作为一种选项,但我真的建议你不要选择,如果前两种选择都不做不到,你又很喜欢自己这个职业,那么,你就自古华山一条道,狭路相逢勇者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