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大明的侄子小虎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经常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一起强抢同学所带的随身财物。在公安机关打击“两抢”的行动中,小虎由于涉嫌抢劫被公安局抓获。但当时小虎只有15岁,小虎的父母因此找到公安局,请求公安局为了保护教育未成年人对小虎不予处罚。小虎父母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法律分析:《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小虎在抢劫同学财物时已经15岁,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但是为了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处罚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小虎父母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小虎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