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法院获悉,截至昨天,崇文法院行政庭共受理以崇文公安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1件,因对不服而引发诉讼占11件。
承办案件的法官经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档案管理等几项职责。在治安管理类案件中,因非正常上访引发的行政拘留、警告等治安行政处罚案件较多,共11件,占全部21件案件的半数以上,这部分原告非正常上访的主要原因是因拆迁问题得不到圆满解决。
第二,原告方在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大都申请行政赔偿。
第三,原告方对公安机关及法院的对抗、抵触情绪较强,案件审理及协调难度较大。具体表现为:有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重不信任,庭审期间多次要求对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上工作人员的签名进行同一性鉴定;有的当事人在庭审期间召集数十人对案件进行旁听,给被告方及承办法官施加压力;有的当事人故意拖延看庭审笔录的时间,并多次反复让书记员修改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