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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40家破产改制企业实行房改

2010年05月06日15:26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长晚集团滚动新闻4月5日湘潭讯(记者 刘炬)由于企业倒闭破产或改制,湘潭市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房改迟迟难以实行,自2007年起,相关部门依据湘潭市政府出台的房改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事特办,支持40家破产改制企业实行房改,共处置出售公房2586套(间)计137367平方米,使近三千户职工拥有了自己的住房。

  针对破产改制企业经济状况差、职工收入低,家底薄的实际情况,湘潭市相关部门在房产处置前价格评估时,充分用足政府的优惠政策,就低不就高,使房产评估价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并规定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在购买本企业公房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可给予5%至10%的优惠。仅此一项,湘潭全市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受惠300多万元。

  破产企业不仅经济状况不好,且住房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年久失修。针对这一情况,湘潭市政府又将本应上缴财政的售房款全额返还给企业,主要用来对这些住房进行维修,剩余部分则用来充实企业改制资金。

  (详细报道见2010年4月6日《长沙晚报》;星辰在线爆料QQ:80007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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