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设立需要具备的7个法定条件

2010年05月06日15:42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拍卖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4)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5)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6)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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