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着变卖柠檬酸厂的所得,算着即将到手的可观的借款利息,金满昌着实做了几天发财梦。但这个美梦没做多久。
初次接触他表现平静
检察机关最初接触金满昌,是在查处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动迁中心的账目时,发现一笔3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十分可疑,进一步调查发现,时任许昌市某柠檬酸厂组组长的金满昌有贪污嫌疑。
金满昌是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党委委员、正处级调研员。根据了解,这个人平时为人低调,不好交朋友,与同事间相处平淡,生活比较节俭,吃穿也不讲究,有两个孩子,大的已经参加工作,家庭幸福美满,之前没有让人感到他“很有钱”。2006年6月,此案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移交到许昌市检察院,并依法对金满昌进行传唤。出乎办案人员的预料,讯问中金满昌有问有答,表现得很平静。他这样,是对检察机关的讯问早有防备,还是因为自己清白,问心无愧才理直气壮?首次讯问后,办案人员满是疑问。
由于初查时掌握的材料较少,继续讯问下去不能取得新的进展。于是,12小时后,办案人员对金满昌取保候审,并对外宣称准备撤案。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开始严密搜集金满昌的犯罪证据。
两个星期后,检察机关初步查明:从2005年12月到2006年6月,金满昌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掌管的许昌市财政拨付给破产企业的破产清偿资金挪用给许昌市一些企业和个人使用,数额高达1000多万元!同时还发现金满昌手中尚有近千万元资金来历不明!7月11日,金满昌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刑事拘留。
一个“机会”摆到他面前
再次被传唤到检察院的金满昌,不像上一次那么平静了,言语之间充满了自嘲:“我这一生,扛过枪、做过官,啥事都经过了,不白活了!”而一涉及案情,他就一副挑衅的神情:“你们检察机关不是讲证据吗?你们拿证据来呀!”
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金满昌精心构筑的堡垒一座座崩塌。
原来,清华大学毕业的金满昌一直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有较高期望。在担任许昌市某柠檬酸厂组长的时候,他对自己的职责非常清楚:使国有资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但他也另有自己的想法:目前这个岗位是虚职,工作干好了,自己的虚职也该转实职了吧?当事情没有像金满昌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时,他的心态失衡了――想来想去,他想到了自己从1993年即担任副会长和秘书长的许昌市企业发展联合会。如果借用企业联合会的名义,把资金做大,就算退了休也没什么可担忧的。存了这样的心,在私欲的驱使下,金满昌把目光瞄向了市财政拨付给两家破产企业的破产清偿资金。
破产清算组的工作一方面因为上级监督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金满昌的有意操作,清偿资金牢牢控制在金满昌一个人手里。他开始盘算这么大一笔闲置资金如何为己所用。而此时,一个“机会”正好摆到了金满昌的面前。
2004年,许昌某柠檬酸厂的资产重又返回到许昌市政府,市政府决定由拍卖行对这些资产进行拍卖。但由于价格太高,造成两次流拍。于是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拍卖价格问题。金满昌提出设备拍卖底价为400万元、厂房不设底价的竞拍方案得到了会议认可,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拍卖公告。
应该说,事情这样进展都还是正常的,没人知道金满昌的敛财门路就设在其中。
不到俩月获利895万元
原来,就在市政府决定通过拍卖行重新拍卖柠檬酸厂的时候,有两个南方老板,一个姓莫,一个姓冯,找到了金满昌,提出以1200万元的价格收购柠檬酸厂的资产。这在金满昌心里掀起很大波澜,他从对方的态度上断定:如果以市政府的拍卖底价把柠檬酸厂的资产盘下来,一定能赚一大笔钱!
2004年7月,拍卖之前,金满昌让他的战友张景阳替他参加柠檬酸厂的设备竞拍,同时安排张建民、张红伟兄弟参加厂房竞拍,告诉他们竞拍底价,并按规定准备竞拍手续,交纳拍卖保证金。当然,所有的开支都是金满昌用财政局所拨资金支付的。7月28日,张景阳和张建民、张红伟兄弟顺利将设备和厂房竞拍到手。金满昌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马上与莫、冯二人联系,并由二人介绍,结识了广东人凌亚寿。
8月4日,金满昌以柠檬酸厂破产清算组的名义和凌亚寿签订协议,凌亚寿将1190万元分五次打到金满昌指定的账户上。
但金满昌还打了埋伏。与凌亚寿签订协议后,金满昌又将他隐匿的部分资产一一出售,其中,化验设备售得35万元,地上附属物售得40万元,地下基础售得30万元,一些废料也卖了钱。就这样,不到两个月,金满昌将柠檬酸厂卖得精光,自己从中获利895万元。
“破产”之后反思贪欲
金满昌手里掌握的钱款越来越多,除去上交市政府的拍卖所得,柠檬酸厂的破产清偿资金加上设备厂房的变现收入,已有2000多万元。但金满昌却不敢用,因为不合法。这些钱如果一直躺在账上不动,就始终都还是破产清偿资金,变不成他金满昌的。如何才能让这些“死”钱变成“活”钱呢?
想来想去,金满昌决定将这些钱放出去,放给那些生产态势好、却缺乏资金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经营灵活,即使有大笔资金出入也不会引起麻烦,因为民间的资金拆借再正常不过了!算着变卖柠檬酸厂的所得,算着即将到手的可观的借款利息,金满昌着实做了几天发财梦。如果苦心经营的几件事不被检察机关发现,那么数年后,金满昌将是一个千万富翁!
但这个美梦没做多久。2006年7月21日,金满昌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执行逮捕。在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后,他对自己的“好运”还是很担心,苦苦想了几天,想出个两全其美的“计策”:为了掩盖资产变现的收入来源,金满昌找到一个非常破旧的记录本,用铅笔在上面记录了一笔笔资金的“来源”,某年某月某日,市领导投入企业发展资金200万元;某年某月某日,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投入企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作出让人以为真有人给所谓“企业发展资金”投钱的假象。但是,还没等他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案情就已经水落石出了,所挪用及贪污款项已全部追回。
2006年12月1日,魏都区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金满昌有期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金满昌提起上诉。2007年6月底,许昌市检察院拿到本案二审判决书,法院认定金满昌贪污895万元,挪用公款133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