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

2010年05月06日16:30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其特征是:(1)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 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 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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