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劳动争议发案形势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1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5万件,比上年增长14.4%,涉及劳动者46.7万人,比上年增加10.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847件; 2002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万件,涉及劳动者6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9.1%和30.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 案件1.1万件,比上年增长12%;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6万件,涉及劳动者8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 22.8%和31.7%。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1万件。
另据笔者所从事仲裁工作的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近三年的劳动争议情况 统计显示:2001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223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10件,涉及劳动者113人;2002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3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26件,涉及劳动者427人;2003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1201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 32件,涉及劳动者1052人。
从全国和笔者所在的一个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数字可以看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而在 各类劳动争议中,集体争议亦呈大幅度上升趋势。集体劳动争议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好往往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揩,甚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的社 会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集体劳动争议发生,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重要的劳动保障工作之一。
二、集体劳动争议发案原因
一些企业管理者法律观念淡薄或管理观念陈旧。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正处在企业改制并轨的转型期,不少用人单位还习惯用旧体制的管理方式处理问题,管理随意,往往违法侵害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困难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一些企业受市场竞争影响,因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或者经营者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经 营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无法及时兑现多名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清算不规范,不能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一些企业在破产清算时,成立的破产清算部门因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不力,不能及时解决被裁减的多名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集中裁员。一些企业片面强调已方权利,裁员时不考虑职工承受能力,往往在同一时间裁减大批人员,不向劳动部门报告,也不按规定给付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因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