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其与央行共同发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举为国内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04年6月底,中国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97.75亿美元。由于运用渠道单一,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收益率不断下降。这些迅速增加的外汇资金,除了外币保险业务以及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等来源渠道外,还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同时,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也成为央行与保监会在此时颁布《暂行办法》的因素之一。昨天,保监会向外界表示:“目前,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充足。截至2004年6月底,国家外汇储备470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73亿美元。这增加了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将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创造有利环境。”
有关负责人强调,《暂行办法》将通过设定资格条件、限定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建立托管人制度、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等措施,将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