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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融资难题待解 动产质押成捷径

2010年05月07日12:36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年来,上海中小企业发展迅猛。有关资料显示,上海现有中小企业近24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从业人员 600多万,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多,涉及所有行业的生产和服务领域,形成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长期以来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这一群体的经济发展

  记者 王睿

  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银行所推行的授信方式与小企业所具备的条件不相匹配。从供方看,信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是银行常用的授信方式,而质押担保作为担保授信的方式之一,在实践中则较少使用。从需方看,一方面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很难满足信用和保证担保的授信条件。同时,小企业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也极其稀缺;另一方面小企业所拥有的、可供质押的以产成品和原材料为资产形态的存货恰恰被忽视,造成银企供求条件错位,使得供方欲供不能,需方欲求不得。

  银行加速动产质押发展

  据记者了解,为了满足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自2003年以来,上海各大银行先后都开发推出了面向小企业融资的动产质押业务,同时,对原有的授信担保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加大了质押担保授信的比例。2003年各家银行对小企业开办动产质押业务主要是采取仓单质押的形式,且一度放量增加。鉴于操作风险的原因,2004年各行对仓单质押均进行了调整。

  据悉,在总结以往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各银行陆续对动产质押业务进行了重新设计,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具体从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入手,有的银行还设置动产监管职能部门,专门从事动产质押业务的审核及质押物的监管工作。

  同时,银行还与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合作并通过担保公司向质押物存放仓库派驻监管员,对质押物库存及出入库实施24小时全天侯监管,既方便了企业购销活动需求,也有效地控制了虚假仓单质押的风险。

  动产质押业务的推出,使得银行与小企业在资金供求上找到了一个较为可行的结合点,供求双方各得其所,解决了部分小企业融资的需求。以广发银行为例,自2004年9月推出新的动产质押业务至今,该行已受理申报小企业授信达120多户,累计授信人民币13亿元。

  筑起三道防线

  动产质押作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解决途径,从推出至今受到了许多企业的欢迎,然而,各家银行在这一新信贷模式的操作中却遇到了很多风险监管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银行或是在动产质押中出现了相当比例的坏账,或是过于谨慎地避开这一业务。不过,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银行已经在具体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能够有效监管质押动产、防范物资流动风险的监管模式。在这之中,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的具体操作就十分值得借鉴。

  作为上海第一家推出动产融资业务的银行,广发上海分行过去几年中经历了“率先推出”、“短暂暂停”到“再度启动”的过程,而其中的“短暂暂停”就是对动产监管流程进行大幅改进,设计出一套严密的监管程序。

  广发上海分行动产监管中心几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在动产质押贷款这一新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处于相当大的“债权人弱势”,因此对“质押物资流”的把握就至关重要。

  自该行去年7月成立动产监管中心以来,就在最容易出现风险的质押动产监管上设置了三道严密防线:第一道是仓库监管,即由该行指定一个“第三方仓库”,并安排两人以上的专职人员对质押货物的进出情况进行实地掌控,防范企业在质押货物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第二道是监管公司,由该行委托的监管公司将负责掌握“第三方仓库”具体情况,并向银行方面及时汇报;第三道则是银行的监管中心,其人员将不定期巡视仓库质押货物情况,并在银行信息系统中实时记录。这样三道严密防线不仅有效防止了企业可能出现的违规,还从各个方面堵塞了监管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尽管这样的监管方式在成本和效率上,都还有些缺憾,但是为有效防范动产质押贷款这一极易出现问题的信贷业务风险,是非常值得的”,相关人士表示。

  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

  业务特点一、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质押物的品种灵活多样,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均可以作为质押物。

  二、有利于企业存货资产和资金周转。质押物在质押期内可替换使用,即在质押期限内可以用银行认可的新质押物或保证金来置换原质押物,满足企业存货和资金的正常周转。

  业务受理客户可以向开办该业务银行所属的任一支行提出动产质押业务申请。

  操作流程一、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的认定1、确认客户拟作为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

  2、确认客户物资存放仓库是否为第三方仓库(按照要求,企业作为质押物的物资不宜存放在该企业的自管库,而应存放至与该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仓库)。

  3、对仓库的硬件条件和仓储经营管理的资质进行综合考评认定。

  4、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经认定后,方可进入授信申报的程序。

  二、授信申报客户向经办行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还须将拟定的质押物的品种和规格报送至经办行,以便银行对拟定的质押物进行评估,经办行收齐资料后按程序报批。

  三、放款流程1、办理公证。项目审批后,由客户经理通知企业签订授信合同,并要求在银行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整套合同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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