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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条例所称“成交价格”的含义及缴税问题

2010年05月07日13:3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契税条例所称的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上述规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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