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嘉善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据悉,2009年8月3日晚,被害人冯某被他人以做生意为名诱骗到嘉善某小区一房间内,并被没收了手机。在该处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被告人廖某等人欲使冯某以购买产品的方式加入该传销组织,冯某不从,廖某便指使被告人曹某等人以看管、伴随等方式非法剥夺冯某的人身自由。8月9日凌晨,冯某乘曹某等人不备,从阳台跳下逃跑,致其脚后跟跟骨骨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曹某为逼迫被害人购买所谓的产品以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以看管、伴随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