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他人作传销 非法拘禁被公诉

2010年05月07日14:42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今天上午,嘉善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据悉,2009年8月3日晚,被害人冯某被他人以做生意为名诱骗到嘉善某小区一房间内,并被没收了手机。在该处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被告人廖某等人欲使冯某以购买产品的方式加入该传销组织,冯某不从,廖某便指使被告人曹某等人以看管、伴随等方式非法剥夺冯某的人身自由。8月9日凌晨,冯某乘曹某等人不备,从阳台跳下逃跑,致其脚后跟跟骨骨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曹某为逼迫被害人购买所谓的产品以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以看管、伴随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知识排行榜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