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警惕邮购药品广告虚假宣传

2010年05月07日15:06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邮购药品广告虚假宣传。

  近一时期,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监测中心发现,以邮购方式销售“药品”的平面媒体广告有所增多。这些广告均打着权威机构、著名专家的旗号,故意夸大疗效和主治功能,以“一个疗程即可停药”“复发免费治疗”“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等诱惑性宣传用语吸引消费者,却只附有销售网址、咨询热线和通讯地址,而不标明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名称这些重要的药品信息。

  这些广告所宣传的“药品”,有的只是普通的药品却被标榜为特效药高价出售,有的则根本就不是药品,个别甚至还仿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查询的页面,严重迷惑和误导消费者。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以电话或互联网订购的药品,由于见不到实物又缺乏信誉保证,很难辨别其真伪,无法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加之无法核实销售商的资质、购货渠道以及药品质量,一旦产生纠纷或不良后果,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此类广告的虚假宣传,在购买时持审慎态度,尽可能到正规医院和药房并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合理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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