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知识产权实行不正当竞争案例

2010年05月07日15:39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通过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对我国企业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从而占领市场,这已经是国外许多企业借此达到不正当竞争目的的主要手段。具体来讲,就是国外发达国家依托自身知识产权优势和先进技术水平,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国家政策,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名义下,限制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不正当措施和策略,以此达到维护其知识产权优势和市场优势的目的。

  中外知识产权摩擦,具有以下特性:从发展趋势来讲,由以美国为首的一国到美、日、欧、韩等多个发达国家,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到高技术性产品,知识产权摩擦将成为我国经贸摩擦的主要形式,由我国“摩擦”他国向他国“摩擦”我国转变;具有涉法性,在国际法承认的范畴内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合理理由进行;具有无形性、时间性与地域性,这是由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与各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发展密切相关;从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向知识产权制度层面发展;摩擦主体由企业向企业和政府发展;从企业策略向国家战略发展。

  由于我国在专利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其造成的不利后果正在显现,支付给国外的专利费在持续走高。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2000至2002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

  案例一、

  台积电在美再诉中芯国际侵犯商业机密

  今年8月29日,台积电在美国再次起诉中芯国际侵犯其知识产权,此次的原因是“侵犯商业机密”。

  台积电在声明中称,中芯国际违反了两家公司于去年1月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一直使用不法手段盗用其的商业机密。根据该协议,中芯国际同意在6年内向台积电支付1.75亿美元。

  29晚7点30分,中芯国际给本报发来紧急声明,对台积电的说法予以驳斥。“自2005年1月中芯与台积电签订和解协议起,中芯已尽力履行并遵从和解协议的约定。中芯对台积电本次的行动感到十分震惊及深表失望”。中芯相信此为部分人士的恶意行为,“中芯将对此法律诉讼积极进行防御且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并同时促请台积电应行动合理及履行前述之和解协议。”

  据悉,中芯国际目前已向台积电支付了4500万美元。

  中芯国际相关人士称,此举表明了台积电已经对去年双方的协议后悔,并且决定不再给中芯国际留下任何生存的机会,“他们看到了这几年中芯国际的发展速度,这个时候坚决想要把中芯国际扼杀在摇篮之中,否则如果再过五年,他们在大陆市场就再也没有什么机会了。”

  此前,2003年12月,台湾半导体厂商台积电公司牵头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称中芯国际公司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并窃取了部分商业秘密,要求法院对中芯国际发布限制令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去年1月30日,两家达成协议,中芯国际在六年内向台积电共支付1.75亿美元,作为专利授权及和解金。作为交换,台积电有条件撤回与中芯国际之间的所有法律诉讼案件,同时双方专利相互授权期限到2010年12月止。此外,台积电未授予中芯国际使用商业机密的权利,但同意对以往所提及的不当使用商业机密案件不再追究。

  依照芯片业跨年度下单的惯例,台积电此次的诉讼可获得一箭双雕效果。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上海分会一位负责人分析,如果胜诉,台积电可减少中芯国际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即便不胜诉,在案件审理期间,也能影响部分中芯国际客户的选择,达到直接影响中芯国际下一年度订单的目的。

  易繁咨询分析师指出,近年来中芯国际发展明显加快,而台积电仍受台湾地区各种政策限制无法到大陆拓展更高的技术市场。如果中芯国际突破资金瓶颈获得长足发展,势必对台积电在芯片领域的龙头地位造成威胁,这也是双方矛盾再度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赛迪资讯的调查数据显示,中芯国际的客户数已超过65家,并具备0.18微米工艺能力和先进的铜工艺技术。在它的客户名单中不乏国际知名业者,其中包括英飞凌、三星、富士通和德州仪器等整合组件制造商,以及全球前十大IC设计公司中的Broadcom和Nvidia,而这两家公司一直是台积电的大客户。因此,台积电使出这种策略的另一原因,恐怕是想对中芯国际的客户施加影响。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台积电此举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吓退中芯国际在北美的客户,其二是影响中芯国际下一步融资计划。

  案例二、

  本土品牌要打赢专利阻击战

  2006年6月12日,国际品牌诺基亚在北京以“设计专利纠纷”为由状告中国本土手机天时达,声称天时达所制造和销售的手机涉嫌抄袭诺基亚7260型手机所获得的专利与法律保护的工业设计,请求法院判令天时达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其设计专利权的手机并支付赔偿金50万元人民币。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天时达在上海等地的一级市场已经开始侵蚀国际品牌的市场份额。不难看出,天时达的快速增长让国际品牌感觉到了本土手机的强大后劲,此时作为国际手机品牌“大哥大”的诺基亚并非为了仅仅5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以专利的由头打击本土品牌、抢占市场份额才是其真正的用意。

  “专利之争”就是“市场之争”

  早在2004年,比尔?盖茨在北京奥林匹克中心进行访问时就曾经说过:“中国手机市场近几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已经取代了美国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因此该市场在我们的全球版图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他的意思是指国际品牌在技术、生产和市场方面对国产品牌均无牵制的情况下,便转换了矛头,将“专利阻击”作为重头戏来抑制国产品牌的发展,“专利之争”实际就是“市场之争”。

  调查显示,近年来,许多国际大公司纷纷加大在中国内地进行专利布局,在八九年的时间里,仅仅8家国际品牌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总量就高达到20350件,平均专利申请量每年上涨30%,其中新兴技术领域增长速度更为明显。国际品牌在中国申请专利的申请量是以中国的市场需求大小为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哪个市场潜力大,国际品牌就会在哪个领域寻求专利保护,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限制中国本土品牌崛起的速度。

  国际品牌为了能够在专利问题上借机实现打压中国本土品牌进而抢占市场的目的,往往花样百出,业内人士指出,他们可能会对国内不同品牌先后发动“专利战”,诺基亚借“设计外观纠纷”状告天时达不过是国际品牌打压中国本土品牌的冰山一角,目前,接踵而至的专利起诉成为制约中国本土品牌发展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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