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集团在招投标中“违法违规”?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已经实行多年,尤其是从2000年开始实施《招标投标法》以后,各地也相应制定了招标投标法规和实施细则,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与进步,逐步形成了建设市场招投标的良好环境。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和法制不健全,招投标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和影响了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模式的发展创新。然而近日,本新闻网就接到网友爆料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双永高速公路福建龙岩段段招投标中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与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回复称:“我公司在双永高速公路福建龙岩段投标中,不存在所谓的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也不存在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有着多年的施工经验,完全能够凭靠自身实力参与投标活动,全然没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必要。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更是子虚乌有,严重诋毁了我公司的声誉。该标段由于标价过低,我们依法依照程序主动放弃中标本项目。这与串通投标从而高报价中标的做法是不相符的。”
随后,记者也在福建交通厅网站的公告栏目里面看到,“根据前两个月福建交通厅公布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公告(一)》中显示,在众多违规投标单位中,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确是榜上有名。”
一位长期从事建筑行业的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不规范的建筑公司来说,串标已不是什么公开的秘密。串标是投标活动中的首要问题。除了串标,第二个突出问题就是投标人弄虚作假,主要表现在提供虚假资料投标,骗取评标分,以此达到中标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假法人执照。2.假专业资质证书。3.假获奖证书。4.假专业人员资格证书。5.复印资料东拼西凑。6.“地下投标专业队”的资料“大全化”和混迹难辨。7.招标方留出的“可操作空间”利于投标方资料审查。8.资格资料审查标准条件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值得商榷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