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的单位、部门和人员;
三、招标人代表讲话;
四、主持人宣布开标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
五、主持人宣布招标标段(包)的开标顺序,并依次宣布每个标段(包)每份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及开标顺序;
六、依次组织各标段(包)开标:
1、某个标段(包)的所有投标人代表向招标人代表递交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以及投标授权书(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者,应予说明),并与招标人工作人员和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检验确认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是否与递交时相一致;
2、招标人工作人员和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标段开标顺序依次启封投标文件。依次核验投标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或投标保函等;
3、唱标人依次按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最终报价、工期(服务期)、项目经理(总监)及其它主要内容;
记录人当即将唱标人宣读的内容输入“工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并现场公示;
4、投标人代表依次当即确认开标结果;
5、招标人代表公布参考标底(如编制参考标底,且约定公布标底的),记录人予以记录并公示;
七、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在“工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输出的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归还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
八、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九、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
注:主持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担任。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