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混乱的问题,主要表露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乱办”,许多招标代理机构都由行政部门垄断所属,垄断设置,致使行政部门成为所办招标代理机构的靠山、庇护伞和业务源,招标代理机构成为所挂靠行政部门的人员安置场所和“小金库”的来源。有的甚至政企不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将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的社会中介服务,行政权力直接渗透到招标代理机构内部,成为滋生腐败的又一块“肥沃”的土壤。
二是“乱管”,目前中介行业的法规尚未完备,在行政部门利益的影响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不面临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多种认定、多重标准的“数难”境地。在中介市场中划分势力范围,造成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上的重叠、交叉,业务上的分割、肢解,资格认定上的抢夺、繁复,政出多门、法度不一,影响了政府的威信和政令的畅通,使得企业无所适从、负担陡增,既造成了社会财富和人材资源的无谓浪费和内耗,也造成了经济管理活动的混乱
三是“乱来”,由于乱办、乱管的普遍存在,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以行政机关作后盾,利用借用资质、挂靠资质,从事无资质服务、超资质服务;一些执业人员在执业中趁机乱来、混水摸鱼,不顾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非法执业、违法执业。且这些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由于三乱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的体现,不利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沟通、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的经济秩序,为招标投标体制改革制造了新的麻烦和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