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

2010年05月11日11:34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时间:19××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地点:××市郊看守所第×会见室
会见人:A,B(××律师事务所)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
涉嫌罪名:盗窃
记录人:B

  笔录内容:
问:你叫C?
答:是。
问:我们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父亲××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父亲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同意。
问:你是哪年出生的,籍贯何处,因何到××市?
答:我于19××年×月×日出生,籍贯××,在来××市前在××中专学××专业,到××市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工作。
问:××市公安机关认为你涉嫌犯有盗窃罪,并且是盗窃团伙主犯,你有何看法?
答:盗窃行为我确实有,但从未参加盗窃团伙,我只是个人偷过几次东西。
问:你把参与盗窃的情况如实陈述一下。
答:好的。19××年我在中专学校毕业,为了找个好一点,工资收入高一点的工作,我来到××市,并于同年×月受聘于××酒店做××工作。由于刚从农村来到城里,看到别人很有钱,心里很忌妒。我的工资并不是很高,除了做××之外我没有其他专长,所以一直也没有赚多少钱。在酒店工作过程中,我看到来酒店的客人大多数都有手机,很眼馋,一直想自己有一部,因价格太高,一直没有买。19××年×月的一天,我在大堂值班,恰巧店内保存了一个客人遗忘的公文包,是加有密码锁的,我心存好奇,就随便拔弄了几个数字,没想到竟让我给打开了,包内有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些杂物。我看四处无人,又是客人遗忘的东西,就偷走了那部手机,并一直藏在床下,等以后入网自己使用。这就是那部被公安局查出来的赃物。
问:公安机关认为你是××省人王××、蒋××、于××盗窃团伙的成员,你认可吗?
答:冤枉啊!我只是和他们认识,聊过几次,我可从来没和他们一起偷过东西啊!
问:你把同王××、蒋××、于××认识交往的经过谈一下。
答:我是××省人,孤身一人来到××市,没有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一个老乡会,会上喝酒时认识了王××、蒋××、于××。开始他们说是在××市做× ×生意的,在随后的几次交往中,我才知道他们都是长期流窜作案的盗窃犯.由于臭味相投,我就把自己曾偷拿手机的事告诉了他们,并让于××为我代为办理手机入网,王××、蒋××、于××也将他们参与盗窃的经历告诉我,并邀我入伙,但我当时说考虑考虑,并没有答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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