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克过失致人重伤案庭审笔录

2010年05月11日11:35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查明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的情况。

  公诉人:论坛检察院检察员天地在我心

  被告人:欧阳克

  辩护人:论坛律师事务所律师难得糊涂

  论坛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若愚

  书记员: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根据论坛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刑事案件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论坛法庭秩序;

  (二)不准捣乱、不准发图片、不准乱发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三)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不准发言和发图片,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可以发言;

  (四)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可以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对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旁听资格。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全体注意。

  书记员:请安静。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到候审室,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已在庭下等候,公诉人、辩护人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论坛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欧阳克到庭,请法警打开被告人欧阳克的械具。

  2、法庭查明当事人身份

  审:查明被告人欧阳克身份,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偶叫欧阳克,男,年龄888岁,原籍白驼山,现住桃花岛C座3幢10户,汉族,初识字,私营业主.(大款)

  审:被告人欧阳克,你是否曾经受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无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

  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种强制措施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

  被告人:就这次被抓,时间和起诉所书一致

  审:现在是问你,你要如实回答

  被告人: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04年10月11日被论坛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被论坛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被告人欧阳克,你是否收到论坛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被告人:收到

  审:收到时间?

  被告人:大概10多天了

  审::论坛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论坛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欧阳克过失致人重伤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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